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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的函

发布时间: 2017-11-24 10:02:53 点击数: 来源:浙江省残联康复部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市残联康复部、康复中心:

经过专家审核,现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初筛审核结果已在省残联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未收到疑义。

初筛通过的患者,按照我中心通知的时间由监护人负责到指定手术医院接受复筛(术前医学综合评估)。如复筛符合,将在接受捐赠的同时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如复筛不符合,将不能接受捐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家长自行承担。复筛时,监护人带患者CT等影像片及初筛相关检查材料、患者户口薄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筛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应俊,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6457519。


      附件: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7-17岁)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二批)初筛结果(7-17岁) 

市地

区县

聋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网上申报号

家长姓名

审核结果

宁波

慈溪

罗双

女

2000.12.21

C33201711160001

阮鹏德

通过

奉化

谢佳颖

女

2010.09.21

C33201707180003

谢宏君

通过

慈溪

阮舟祺

男

2006.07.29

C33201711160002

罗建立

通过

衢州

柯城

王逸风

男

2006.06.04

C33201705240002

王志龙

通过

丽水

青田

李圣龙

男

2007.04.26

C33201706010003

李双敏

通过

缙云

卢徐欢

男

2003.07.28

C33201707070001

卢锦松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