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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一批)初筛结果的函

发布时间: 2017-11-07 14:08:34 点击数: 来源: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各市残联康复部、康复中心:

经过专家审核,现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一批)初筛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初筛审核结果已在省残联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未收到疑义。

初筛通过的患者,按照我中心通知的时间由监护人负责到指定手术医院接受复筛(术前医学综合评估)。如复筛符合,将在接受捐赠的同时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如复筛不符合,将不能接受捐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家长自行承担。复筛时,监护人带患者CT等影像片及初筛相关检查材料、患者户口薄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筛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应俊,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6457519。

附件: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十一批)初筛结果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浙江省国家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

(第十一批)初筛结果

市地

区县

聋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网上申报号

家长姓名

审核结果

杭州

余杭

周牧泽

2016.05.17

C33201705090001

周俊杰

通过

宁波

宁海

顾立涵

2016.07.09

C33201705030004

顾训斌

通过

台州

椒江

何文博

2016.07.10

C33201706250001

何仁儇

通过

天台

蔡涵宇

2015.06.23

C33201709130001

蔡显会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