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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召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7-05-22 16:27:39 点击数: 来源:省残联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5月19日上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市县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高翔、吴一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残联康复部及杭州、嘉兴、湖州、台州市等有关市、县(市、区)残联康复工作负责人20余人参加。

座谈会上,各与会同志就贯彻学习落实全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谈了感想,并就结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康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

吴一农副理事长在座谈会上讲话。他指出,《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研究贯彻实施《条例》;要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要着力推动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和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和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残疾预防试验区为基础,切实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并指出了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要求。

新到任的高翔副理事长也在会上讲了话。他指出,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残联等组织的努力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但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言仍总体滞后,在全社会对残疾预防重视程度、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支持与宣传力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残联召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

图为省残联召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

省残联召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

图为省残联召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