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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7-04-24 16:09:25 点击数: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欧洲版365体育投注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37号)和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6〕9号)的部署,我省开展了“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对全省11个市89个县(市、区)644个乡镇(街道)、3277个村(社区)的1088972名持证残疾人进行实名制数据动态更新,并配合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社会平均占比的考核,同时开展了“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监测调查”,对19680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16个指标的监测分析,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92.39%,实现了“十二五”“小康”与“十三五”“全面小康”监测指标体系的有效衔接,体现了监测结果的延续性与稳定性,浙江残疾人全面小康迈出新步伐。

现将监测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

2016年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122元,比上年增长14.1%,为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37元的61.6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541元,比上年增长11.2%,为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的85.46%。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

2016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33450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349805人,分别占全省持证残疾人总数的30.72%和32.12%。

三、残疾人住房情况

全省残疾人住房自有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残疾人家庭达到96.58%,城镇残疾人家庭达到90.21%。全省有3021户残疾人家庭的自有住房得到危房改造。

四、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状况

全省劳动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8.76%。

全省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98.9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81.40%。

五、适龄残疾人接受教育状况

全省适龄(3—17岁)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段)的比例为82.81%,总入学人数为24268人。

六、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率

全省92.01%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获得基本康复服务;82.61%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七、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全省有50.13%的残疾人经常参加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八、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

全省有34.70%的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

九、残疾人需求分布

全省残疾人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比例为43.36%;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比例为31.66%。

注:

1.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调查年度为2015年 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2016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监测调查,监测年度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