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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07-12-08 15:49:54 点击数: 来源:中国残联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2006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成果丰硕。2006年6月4日,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纲要提出了2010年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规划,突出了政府责任、长效机制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具有更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在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与外交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奥组委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大力推进重点工作,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权利公约制定、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2007上海特奥会和2008北京残奥会筹备等关乎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6年,各地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要求,加紧部署和落实年度工作,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年度任务基本完成,一些领域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实施开了一个好头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2006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437.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顺利完成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30多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宣传和普及康复知识。

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0.6万例;为14.9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其中组派51批医疗队,赴19个省(自治区)214个县(区)为3.2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 

全年为3.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儿童家长1.4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

全年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6815人。

加强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全国共对19444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入普幼普小率达28.7%; 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2322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4928人次;实施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救助项目,资助贫困聋儿1875名,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3750台。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06年,在129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348.8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8.06%,显好率达到71.09%,社会参与率达到59.5%,肇事率降低至0.3%;解除关锁8017人;对30余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成立了25个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750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全年对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1692例,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截止到2006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 1920个,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1.6万例,供应辅助器具500余种84.1多万件,装配矫形器1.5万例。

全国累计成立肢体和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11961个对6.8万肢体残疾人、2.6万0—14岁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在692个市辖区和1074个县(市)中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42020个,配备了6.8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394.2万残疾人接受了社区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教育工作

2006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全国为盲、聋、智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648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有2547个,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达到56万人。

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69所,在校生4192人;其中聋高中54所,在校生3385人;盲高中15所,在校生807人。全国有414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98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三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已发展到4457个,接受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普通机构有2044个,近64.7万人次的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并有7.4 万人次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达到中等学历的职业教育机构有116个,在校生8723人,毕业生4984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4268人。

各地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工作,2006年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儿童20069人接受义务教育。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22.3万人,其中视力残疾3.1万人,听力残疾3.3万人,言语残疾2.2万人,智力残疾4.8万人,肢体残疾4.7万人,精神残疾1.4万人,多重残疾2.7万人。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

2006年,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城镇新安排36.2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10.3万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9.9万人,个体就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残疾人16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达到1672.1万人。 

盲人保健按摩事业发展迅速,保健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06年度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3481名,盲人保健按摩人员9193名,已培训的盲人保健按摩师就业率达到95%以上;保健按摩机构达到8255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543个;在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1589人和3817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全国有64名盲人医疗按摩师通过高级职称评审。

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国城镇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达到240.1万人;在已经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乡,共有487.9万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62.3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院、养老院享受集中供养、五保供养;324.9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

四、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贫困残疾人生活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2006年,扶持贫困残疾人176.7万人,其中126.8万人解决了温饱;当年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80.8万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14亿元。 

2006年,安排各类扶贫资金3.18亿元(不包括康复扶贫贴息贷款8亿元)。有541.9万贫困残疾人享受到多种优惠政策的扶持,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达到14.2万个和111.8万人,帮扶物资折款及资金投入共计2.29亿元。建立残疾人扶持基地2693个,投入资金2.49亿元,安排和扶持贫困残疾人27.57万人。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县级残疾人服务社1764个,实有人员5108人;残疾人服务分社14526个,实有人员17591人。
2006年,完成5.3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受益残疾人8.9万人。
五、残疾人宣传文化
2006年,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改善。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成功开展,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组织2006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配合主要业务领域,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活动,给予集中宣传,展示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成就,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有效地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影响。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开辟省级报刊专栏32个、报刊专版147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24个,建立省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23个;共开辟市(地)级报刊专栏317个、报刊专版937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223个,建立市(地)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34个。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残疾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更加全面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化活动,面向广大残疾人开展了以“收获感动”为主题的大型征文活动;与北京奥组委联合主办了第四届北京奥林匹克文化节项目之一“中国残疾人优秀书画作品展”;推荐并组织浙江省残疾人艺术团和山西太原市聋人学校的演员以及北京残疾人艺术团的部分演员和孩子在吉祥物发布仪式上进行了精彩的演出。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共开设省级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30个,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35个,举办省级残疾人事业展览66次,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及展50个,已成立残疾人艺术团队17个;市(地)级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208个,举办残疾人事业展览602次,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及展览407个,已成立残疾人艺术团队112个。
六、残疾人体育生活
2006年组织547名运动员代表我国参加了23项国际赛事,涵盖田径、游泳、射击、轮椅篮球、轮椅网球、坐式排球、自行车、轮椅橄榄球等项目,共夺得325枚金牌、155枚银牌、118枚铜牌,打破46项世界纪录,向2008年北京残奥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特别是在第九届远南运动会上,派出190名运动员参赛,以199枚金牌、72枚银牌和36枚铜牌,位居金牌榜和奖牌榜首位,并打破17项世界纪录,实现了我国在远南运动会上连续六届保持金牌总数第一。
举办了第四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各省(区、市)和港、澳、台及韩国共37个代表团、1418名运动员参赛、海内外嘉宾与会。为举办2007年上海世界特奥会积累了丰富经验,也极大地推动了特奥运动的发展。
进一步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残疾人自强健身计划,举办残疾人群体项目的竞赛和培训。已开辟或设立的省级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176处,市(地)级体育活动场所1148处;已挂牌的省、市(地)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分别达到175个和405个。省级相对稳定教练员595人,市(地)级相对稳定教练员1269人。各省共开发适合各类残疾人体育健身的项目73种,举办省级残疾人运动会及各类残疾人群众体育比赛活动148次,参与的残疾人运动员达17585人次;举办市(地)级残疾人运动会和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771次,参与的残疾人运动员达53588人次。
七、残疾人维权工作
各级残联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无障碍建设、残疾人法律救助实施方案,维权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进展,协助残疾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工作稳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进展,信访工作得到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截止到2006年,6个省、38个市(地)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17个省、43个市(地)制定或修改了直接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法规、规章;25个省残联、58个市(地)残联参与制定或修改了法规、规章;26个省、160个市(地)、1095个县(市、区)制定或修改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57个省、157个市(地)、830个县(市、区)制定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文件。
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1301次。其中,省级人大执法检查10次、市级人大执法检查156次、县级人大执法检查1135次。全国各级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1192次。其中,省级政协视察21次、市级政协视察154次、县级政协视察1017次。全国县级以上残工委组织专项检查1979次。其中,省级残工委专项检查27次,市级专项检查278次,县级专项检查1674次。
2006年,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488次。其中,省级56次,市级523次,县级4909次。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班1753个,28.5万人参加。其中,省级14个,1676人参加;市级200个,2万多人参加;县级1539个,26万多人参加。全国印制普法宣传材料492.6万份。其中,省级6.9万份,市级89.7万份,县级396万份。全国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950个,2.3万人参加。其中省级20个,634人参加;市级124个,3237人参加;县级806个,近2万人参加。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279个,办理案件近2万件。其中,省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2个,办理案件516件;市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36个,办理案件3618件;县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021个,办理案件1.5万件。全国共命名了4978个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有2.3万件。其中省级命名残疾人维权示范岗599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有418件;市(地)级命名残疾人维权示范岗429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有4112件;县级命名残疾人维权示范岗3950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有1.9万件,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2006年协助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369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781件。
2006年,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有8个省、103个市(地)、406个县(市、区)出台了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全国有11个省、136个市(地)、631个县(市、区)成立了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全国有4660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2119次,无障碍培训1.4万人次,无障碍媒体宣传3024次,印发无障碍宣传材料165.7万份,为“十一五”无障碍建设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全国省、市(地)、县(区、市)级残联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185件,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接待残疾人群众来信来访58万件(人次),其中处理来信7.7万件,接待来访50.3万人次,其中集体访2080批次,36732人次。
八、残疾人组织建设
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全国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代表性得到较大加强,干部队伍结构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更加紧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
(一)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6年,全国32个省级残联中,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40.6%配备了驻会盲人理事,40.6%配备了驻会聋人理事;40.8%的省级残联机关配备了15%以上的残疾人干部。
16个副省级城市及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中,87.5%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25%配备了驻会盲人理事,25%配备了驻会聋人理事。
420个市(地)级残联(含直辖市的县、区)中,46.2%的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
2988个县级残联(未含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中,36.2%的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二)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整体推进
以县为单位,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整体推进,808个县级残联达到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占全国县级残联的25.5%。
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面,40713个乡镇(街道)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1377名;481010个村委会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06146名;57742个社区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4884名。
(三)残联干部综合培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90708人,干部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2006年,全国残联系统共举办培训班 9318期,培训干部143120人次,对提高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专门协会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全国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3682个,其中盲人协会已建2805个、聋人协会已建2775个、肢残人协会已建2928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已建2528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已建2512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二者合一的已建134个。全国的市和市辖区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0.7%;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78.2%。

九、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了基础条件。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2022个,在建项目共计275个,筹建项目共计288个。其中,省级行政单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数已达58个,总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46.3万平方米,总投资7.6亿元;地级行政单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数已达232个,占地级行政单位总数的69.7%,总占地面积106.9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85.7万平方米,总投资22.1亿元;县级行政单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数已达1732个,占县级行政单位总数的60.5%,总占地面积191.4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184.6万平方米,总投资23.3亿元。

十、信息技术与应用

2006年,全国残联系统信息服务与应用协调发展。截止到2006底,全国已有27个省级残联、350 个市(地)、县残联建立了互联网网站;中国残联网站全年共收到地方残联稿件近10000 件;网站的日平均浏览量达到7万页,日平均浏览人次达到8000人次,日平均访问人数达到3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