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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3-05-20 15:42:35 点击数: 来源: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浙江省统计公报
 
〔2013〕4号
浙江省统计局                                      2013年5月15
 
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
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统计局     欧洲版365体育投注
 
为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50号)和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2011〕93号)的部署,2012年省残联、省统计局对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734个乡镇(街道)2452个村(社区)的16179名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的监测分析,2012年度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81.5%,比上年度提高6.2个百分点,其中贡献值较大

的指标分别是康复服务、义务教育、养老保险覆盖率和电脑拥有量等。2012年残疾人生存状况小康实现程度和发展状况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92.2%和76.0%,比上年度分别提高11.6和4.3个百分点,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状况不断改善,并向小康目标稳步迈进,但离实现残疾人小康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现将监测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99元,比上年度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5%;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0718元,比上年度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3.9%。
二、残疾人家庭支出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13009元,比上年度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8%;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9859元,比上年度增长19.8%,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7.2%。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1%,比上年度下降3.1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7%,比上年度下降0.7个百分点;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258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9.8%,比上年度高0.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2472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5.1%,比上年度上升0.9个百分点。
三、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为33.6平方米,比上年度增加1.3平方米;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45.4平方米,比上年度提高1.0平方米。
四、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36.6度,比上年度增加0.1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为29.0度,比上年度增加6.0度。
五、残疾人就业及社会保障状况
2012年度,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55.7%,比上年度提高1.9个百分点;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9.3%,比上年度上升1.8个百分点。
2012年度,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例为95.2%,比上年度上升1.9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8.4%,比上年度上升9.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2%,比上年度上升7.3个百分点;城镇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0%,与上年度的95.9%基本持平。
六、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
2012年度残疾学龄儿童(6-15岁)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76.6%,比上年度上升7.5个百分点。
七、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比例
2012年度,54.8%的持证残疾人获得了康复服务。其中,有79.9%的符合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获得抢救性康复。
八、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2012年度,有13.5%的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活动,27.5%的残疾人偶尔参加,59.0%的残疾人从未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与上年度相比,经常参加社区活动的残疾人的比例上升2.5个百分点。
九、残疾人需求分布
2012年度,浙江城镇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34.7%、10.7%、33.5%、21.0%;农村残疾人对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需求的人次比例分别为41.4%、9.5%、31.9%、17.2%。与上年度相比,除教育救助需求基本持平外,其他救助需求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情况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包括“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残疾人康复工程”、“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有44.1万人(次)得到保障和服务,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康复、基本照料等保障和服务水平。监测数据显示,残疾人对共享小康工程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占85.6%,表示“一般”的占14.2%,有0.2%残疾人表示“不满意”。
 
注:2012监测年度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印发: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县(市、区)统计局、残联